高一写人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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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高一写人

一到晚上,我就要看着时间一点点移动,当十点多的时候就觉得应该要睡了,然而有些东西放在心里总是不好,倒不如将它拿出来,放在明面透透气、见见阳光,或许就有了暖意。

早晨也不是很早起床,我跟着母亲一块去医院看望刚做手术后不久的大伯母,因为我们平日里关系不错,我对大伯母的印象一直很好,也十分想去看望她。

我固然对她有时说的观点不是特别认同,但我尊重她的想法,毕竟观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最重要的还是那背后的心意,出发点都是美的。

大伯母是个大嗓门,她喜欢大声说话,可能她觉得这样别人才能注意她所说的内容,能够听得进去,而且,她歌声也很动听,总觉得她可以去学唱歌,也许还能成为一个民间歌唱家。可惜,自从她喉咙里长了东西,她的声音就不洪亮了,也唱不了歌。

她开始哑着声音说话,我有时都觉得她下一句可能就说不出来了,每每听到她费力的声音,我都为她担心,她女儿也劝她做手术,一开始她是拒绝的,因为她怕手术后失声了。可是后来她的嗓子越来越严重,连吞咽都有些困难,她才意识到自己不能再拖延下去,毅然决然选择了做手术。

这些天还没有出化验结果,我们的心都揪着,只盼那是叫人舒心的结果,为此,我没有什么事可为她做的,只能看望和安慰,还有祈祷了。

愿你现世安好,一世长宁。

第二篇: 高一写人

岁月总是毫不留情地在每一位老人身上留下沧桑的痕迹,偶然在街上看到那些风烛残年,被岁月积淀的老人就会感叹岁月仍然时光老去。在去年冬日所见的一位老人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落日余晖笼罩的他乡,我们见到了一位老人。老人戴着一顶破棉帽,露在帽沿处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身上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打满五颜六色补丁的棉大褂。下面还有黑色的裤子遮住了那双棉靴子的一半。老人看起来很瘦,全身没有多少肉,像老了的鱼鹰,腰上插着旱烟。走近一看,老人了全国很高,优惠的脸上布满皱纹,下线的眼窝里藏着黑褐色的眼眸。那皱纹使他的脸像榆树皮一样粗糙,估计已经是悬车之年了吧。

老人面前摆着一个摊位上面放着盛大的咸菜炒瓜子,果干,我和母亲走上前去买了点咸菜和果干。在等车之余,与老人闲谈起来,老人利索的将几包吃装进了袋子里,笑着和我们说:“这些都是我们自家弄的,纯天然的,孩子们都不在家里,就剩我和老伴,就快冬天了,地里没啥活,孩子们都不容易啊每年在外赖死累活,家里还有我们两个,不容易啊!”我听了,不由得很难过,我也感到了老人深深的愧疚以及力不从心的无奈。

深秋的寒风从背后吹来。我姐把我身体开始颤抖。老人看见了,拿起来一件军大衣,递给我,微笑着说:“孩子穿上吧!”我看到笑容,将老人脸上的皱纹挤成一团。我笑着从他手上接过那件看起来很新的军大衣披在了身上。我看到了老人的手,手背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联着,手上一层层的老茧,老人的每根指头都伸不直,看起来像树皮做的小耙子。老人又开始说“这件军大衣是大孙子的,这是大孙子军大衣中最新的一件。嫂子说给我保暖我一直也没舍得穿。”老人憨厚地笑了,我心里一震,“想想我孙子能当军人守卫国家,拿着枪保卫边疆,我心里就一阵开心!”老人又笑了,我从他脸上看到了欣慰,自豪,不言而喻的兴奋。

离开时,我感谢了那位老爷爷。坐在车上,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得使我想了很多。

我会永远记得那位淳朴善良,乐于助人,关心孩子,勤劳肯干,自食其力,热爱祖国的老人,永远敬佩这样看似平凡却有无数优点的人。

老人留不住青春的容颜,但是每一位老人可以善良开朗,拥有我美好的闪光点,老人也并不平凡。

第三篇: 高一写人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第四篇: 高一写人

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第五篇: 高一写人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第六篇: 高一写人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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