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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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综合防控、应急管理体系。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市对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对猪瘟、新城疫等开展全面免疫。持续有效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抽检力度,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传播流行。

  二、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坚持做好养殖环节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防控措施,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和落地隔离观察措施落实,严禁餐厨剩余物(泔水)喂猪。严格落实备案运输车辆检测及生猪屠宰企业清洗消毒、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按规范处置。

  (二)全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常态化、全覆盖。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实施程序化免疫。落实国家、省、市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计划要求,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消毒灭原工作,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健全完善动物防疫档案记录。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痕迹化管理,完善动物疫情监测、数据统计上报,做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据可查。

  (三)认真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肉牛、肉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对奶牛场、种畜场实行检测净化,对检出的阳性畜及时扑杀淘汰。对奶牛场因布病阳性畜检出率偏高(检测阳性率>2%)的,实行免疫备案制,规范免疫程序。结核病重点开展检测净化,对检出的阳性畜实行扑杀淘汰。狂犬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

  (四)做好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人工饲养的能够开展免疫的野生动物,参照家畜家禽的有关免疫程序,开展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苗免疫,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做好疫病排查,有异常情况及时诊断处置,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五)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完善动物疫情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动物疫病监测频率,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动物疫情普查,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指导畜禽养殖场健全完善动物防疫和消毒灭源制度,以养殖、屠宰、交易等区域为重点,强化消毒灭源和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六)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开展实验活动,及时完成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健全实验检测档案记录。严格落实人员防护制度,按规程做好生物防护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好主要动物疫病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测任务和应急检测任务。春秋免疫工作完成后,分别抽送猪、牛、羊、鸡血清样品,及时开展抗体检测及免疫评估工作。

  (七)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以基层技术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以重大动物疫病为主的疫病程序化免疫、综合防治技术、人员防护等内容的技术培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参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接种的全部防疫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重点对个人防护、免疫技术和操作规程等环节要全面培训,防止人为传播疫病。加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宣传告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养殖从业人员的防疫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八)搞好防疫物资供应和管理。明确专人搞好疫苗储存、发放,确保疫苗供应安全。严格按照生物制品管理规程保管生物制品。建立健全生物制品进出台帐、废旧生物制品、空瓶销毁记录。完善动物防疫设施、器械、物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防控物资有效合理利用。

  (九)强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和更新。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做到“早、快、严、小”的处置要求,杜绝发生“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严格履职。严格落实分片包干、定人定场负责规模养殖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立戒作风飘浮,切实履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职责。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把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性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突发疫病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使动物疫病防控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免疫、监测、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于不严格履行防控职责、将严肃问责。

【篇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动物疫病类别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类动物疫病(17种),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包括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 

  二类动物疫病(77种),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包括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炭疽、伪狂犬病、牛结核病、猪乙型脑炎、魏氏梭菌病、棘球蚴等疫病。 

  三类动物疫病(63种),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

  二、防制方针和原则

  重大动物疫病防制实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原则。突出规模养殖场、交通沿线、城乡接合部和新老疫区等重点区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主要指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重点地区全覆盖免疫,散养户采取春秋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户)实行程序化免疫,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达到98%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应免密度达到100%;动物群体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对羊痘、狂犬病、炭疽、羊梭菌病等实行因病设防,进行区域性免疫。 

  四、防控措施 

  (一)综合性防控措施 

  1、疫病预防:主要是指对动物采取免疫接种、驱虫、药浴、疫病监测和对动物饲养场所采取消毒、生物安全控制、动物疫病的区域化管理和防疫承诺制等一系列综合性措施,防止动物疫病的发生。 

  2、疫病控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发生动物疫病时,采取隔离、扑杀、消毒等措施,防止其扩散,做到有疫不流行;二是对已经存在的动物疫病,采取监测、淘汰等措施,逐步净化直至达到消灭动物疫病。

  3、疫病消灭:一般是指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采取的措施,即指发生对人畜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动物疫病时,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综合的“封锁、隔离、销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对动物疫病的扑灭应当采取“早、快、严、小”的原则。病死畜禽要严格落实“四不一处理”规定(即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对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二)平时的预防措施

  1、加强饲养管理。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通风透气、冬暖夏凉;不同畜种要分圈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不喂冰冻或发霉变质饲料,不饮污水。增强家畜机体的抗病能力。

  2、坚持“自繁自养”原则,减少疫病传播。自繁自养可有效防止疫情发生,这是多年来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必须外购时,应坚持从非疫区,经过免疫接种且在有效期内,经过检疫并有检疫证明的动物方可购买引进。凡新购进的牛、猪应隔离观察15天、羊21天,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 

  3、采用“全进全出”的养殖模式。这种“全进全出”的生产方式可以减少动物疫病交叉感染的机会。 

  4、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定期对圈舍、用具和运动场等进行预防性消毒,消灭传染源的蓄积和扩散。如用3%来苏尔或20%鲜石灰、2%草木灰、强力消毒剂等常用消毒药品,一般于春秋两季各彻底消毒一次。当某种传染病发生时,为杀灭病原菌须进行突击性消毒,如用火碱等做扑灭性消毒。  

  5、做好定期免疫注射和补针计划。规模养殖场(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漏免畜禽要及时补针,使畜禽常年得到有效免疫抗体保护。详见附表:常用动物疫苗使用常识。 

  6、疫苗过敏反应的治疗。过敏反应一般发生在注苗后数分钟至20分钟之间。一般反应:局部肿胀、体温升高、减食或停食1—2天。严重反应:呼吸加快、可视黏膜充血、水肿,肌肉震颤,牛羊瘤胃膨气,口角出现白沫,鼻腔出血,母畜流产。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牛2—5毫克/次,猪、羊0.2—1毫克/次,皮下或肌肉注射。 强力解毒敏注射液(人用):规格2毫升/支。牛20—30支,猪、羊5—15支,肌肉注射。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牛5—20毫克/次,猪、羊4—12毫克/次,肌肉注射。 

  7、重视驱虫工作。规模养殖场(户)要在每年的春秋两季定期进行预防驱虫。驱除绦虫和线虫可口服阿苯哒唑(别名:丙硫咪唑、抗蠕敏),每公斤体重服用:牛10—20毫克,羊5—15毫克,猪5-10mg。肝片吸虫用硝氯酚,每公斤体重3~8毫克,对驱虫后10天内的粪便,要及时收集并密封发酵,防止驱下的虫卵或蚴虫污染环境。

  五、主要常见动物疫病的防控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引起的一种禽类(家禽和野禽)传染病。表现为严重的出血性、败血性症状,死亡率极高,不仅给养禽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可能引起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传染病,我国列为一类传染病。 1、主要症状:潜伏期从数小时到数天,最长可达21天。最急性病例多无明显症状而突然死亡。急性病例常见精神沉郁,食欲减退或不吃,羽毛松乱,不愿走动,闭眼昏睡。头部、眼睑周围肿胀,冠和肉髯肿胀、发绀,脚鳞充血出血。常伴有下痢,呈水样或绿色稀粪。亚急性病例常见翅下垂,肢体瘫软,共济失调。 2、防控措施:严禁从疫区或可疑地区引进禽只、种蛋或禽类产品等;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杜绝鸟类和家禽的接触;对养殖环境、饲养用具、工作人员的衣帽和鞋,以及过往车辆、人员等进行严格消毒;搞好禽流感H5N1疫苗的免疫接种。 

  (二)口蹄疫 

  口蹄疫俗称“口疮”、“蹄癀”,是偶蹄兽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人也可感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A类传染病之首,我国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1、主要症状:口腔、舌面、鼻镜、唇部、乳房、蹄叉、蹄冠、蹄踵、外阴、阴囊等部位出现水泡,体温升高达40—41℃,精神萎靡,食欲减退。潜伏期1—15天。牛:可见舌面形成大水疱,水疱破裂时流出泡沫样口涎,舌唇、齿龈、鼻镜、乳房、蹄部等处皮肤、粘膜可见明显的水疱或烂斑。羊:发病率较低症状较轻,多以蹄部症状为主。猪:以蹄部水疱为特征,在蹄冠及副蹄等处可见水疱、糜烂,走路跛行,若发生继发感染易引起蹄壳脱落。 

  2、防控措施:对偶蹄动物用口蹄疫疫苗进行免疫注射,老疫区要加大防疫密度;完善养殖场防疫、消毒等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不从疫区购买牲畜;加强对屠宰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执法监管,禁止无证或证物不符的活畜及其产品上市交易。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俗称蓝耳病)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以繁殖障碍、呼吸困难、耳朵蓝紫,并发其它传染病为特征。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 1、主要症状:体温升高达40—41℃以上,心跳加快,呼吸困难,咳嗽、气喘,眼结膜发炎、眼睑水肿。发情推迟或屡配不孕,孕畜流产。部分病猪出现后躯无力或共济失调。潜伏期3—37天。 2、防控措施:种猪场、新老疫区等高风险区域的生猪进行重点监测;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养殖场(户)必须按规定建立完整免疫档案,包括免疫登记表、免疫证、畜禽标识等;加强饲养管理,实行封闭饲养,建立健全各项防疫制度,做好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四)猪瘟

  猪瘟俗称“烂肠瘟”,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接触性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是动物一类传染病。 

  1、主要症状:根据临床症状可分为最急性、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四种。潜伏期5—7天。最急性型:病猪常无明显症状,突然死亡,一般出现在初发病地区和流行初期。急性型:体温升高至41℃以上,稽留不退,耳、颈、尾、腹等皮肤发绀,结膜发炎,下腹、臀部、四肢等处皮肤有出血性斑点。病初便秘,后则拉稀。病程长的,便秘和腹泻常相互交替,粪便内常带有粘液和血液,公猪阴鞘内有恶臭尿液,病程1-3周。亚急性型:症状似急性型,但较缓和,病程约3-4周。慢性型:主要表现消瘦、贫血、全身衰弱、常卧伏,行走时缓慢无力,时有轻热,食欲不振,便秘和腹泻交替。有的病猪皮肤有紫斑或坏死痂皮,病程1个月以上,有的病猪能康复,成为“僵猪”,终身带毒。 

  2、防控措施:猪群用猪瘟疫苗进行免疫,种猪应在一年内注射两次,每次间隔6个月;开展免疫抗体监测,以监定防;及时淘汰隐性感染带毒种猪;坚持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制度;做好猪场、猪舍的隔离、卫生、消毒和杀虫工作,减少猪瘟病毒的侵入。 

  (五)鸡新城疫 

  俗称鸡瘟,是由鸡新城疫病毒引起的鸡的一种高度接触性、急性、烈性传染病。常呈现败血症经过,主要特征是呼吸困难,下痢,神经机能紊乱,黏膜和浆膜出血。死亡率高,对养鸡业为害严重。我国列为一类动物传染病。 

  1、主要症状:本病的潜伏期为2-15天,平均5-6天。最急性型:此型多见于雏鸡和流行初期。常突然发病,无特征性症状而迅速死亡。急性型:体温高达43~44℃,精神沉郁,食欲减少或废绝,饮欲增加。羽毛松乱,垂头缩颈,翅翼下垂,鸡冠和肉髯呈紫色,闭眼,状似昏睡。咳嗽,呼吸困难,张口呼吸,发出“咯咯”的喘鸣声,口角流出大量黏液,倒提鸡从嗉囊内流出酸臭液体。排黄绿色或黄白色水样稀便。部分病例,出现神经症状,如翅、腿麻痹,共济失调,病程2—5天。慢性型:多发生于流行后期的成年禽。初期症状与急性型相似,精神、食欲有好转,但出现神经症状,如翅膀麻痹、跛行或站立不稳,头颈向后或向一侧扭转,常伏地旋转,反复发作,最后瘫痪或者逐渐消瘦而死亡。 

  2、防控措施:搞好圈舍卫生,及时清除粪便及污物;每周开展一次消毒灭源工作;搞好鸡新城疫疫苗的免疫接种;加强禽市场和屠宰市场(点)检疫,严禁病鸡及其产品交易、屠宰、加工、运输;做好污物和病死禽的无害化处理。 

  (六)狂犬病 

  狂犬病又名“恐水病”,俗称“疯狗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和多种动物共患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6个月,短的10天,长的可达一年以上。人畜患病是因患病或带毒动物咬伤而传染所致,一旦发病,致死率100%。《传染病防治法》将狂犬病列为乙类传染病。 

  1、主要症状:其病毒主要侵害中枢神经系统,临床表现为狂躁、异常兴奋、恐水、肌肉痉挛或意识障碍等症状,最终导致麻痹而死亡。 

  2、防控措施:(1)采取“管、免、灭”综合措施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即加强犬只的管理,对家犬进行狂犬疫苗的免疫接种和拴养,捕杀狂犬和野犬。(2)做好对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犬是人类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人被犬咬伤后,应在24小时内尽快到医疗机构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免疫球蛋白。

【篇3】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一、引言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对提高养殖业生产效益、降低疫病危害以及保证动物产品质量均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坚持“预防为主”的防治原则,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的误区,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二、三都县动物疫病现状

   1.疫病种类多,流行范围广。近十年来,虽然该县畜牧业的产值平均以10%的速度增长,但是因疫病造成的畜禽死亡率,比西方国家至少高出1倍多,严重制约了现代畜牧产业的发展。如猪传染性疫病中因呼吸道引起的疾病特别突出,发病率达30%~60%,死亡率达5%~30%。

   2.老病再抬头,危害更严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畜禽饲养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养殖经营范围扩大、畜禽及其产品流通渠道增多,成为疫病流行的客观条件,导致猪瘟、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等已经被控制了的疫病又重新抬头,某些疫病呈扩散蔓延之势。

   3.滥用药物广,防治效果差。由于未能充分掌握病毒性病原体的发生与变异规律,部分病毒病在流行过程中被误诊或免疫失败。同时,在细菌性病害防治中,长期盲目滥用抗菌药和含抗菌药物的饲料添加剂,导致病菌耐药性的普遍产生,防治效果越来越差。

   三、动物疫病防治的主要技术措施

   1.善用免疫学对动物疫病进行诊断。在动物的疫病防治中,广泛的运用了免疫学,尤其是在诊断、预防以及治疗传染病方面。免疫诊断包括血清学诊断和变态反应诊断。血清学诊断是利用抗原―抗体特异性反应,用已知的抗原鉴定未知的抗体或用已知的抗体鉴定未知的抗原。最常用的有沉淀反应,凝集反应,补体结合反应,免疫荧光试验和中和反应等。变态反应诊断是应用已知变态原给动物点眼或注射后看它是否发生特异性变态反应,而诊断疫病。

   免疫预防免疫预防是应用免疫学很重要的一个目标,是动物防疫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也是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的重要内容。免疫预防包括人工自动免疫和人工被动免疫,人工自动免疫就是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给动物接种有效的生物制品,使其产生对该种微生物的自动免疫,以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人工被动免疫是给动物注射免疫血清。免疫治疗当动物发生传染病时,给其注射免疫血清,达到治疗传染病的目的。

   2.免疫接种。免疫接种是激发动物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力,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之一。免疫接种有多种途径,如注射免疫、点眼与滴鼻免疫、气雾免疫等。目前最常用的是注射免疫和饮水免疫。牲畜的免疫注射部位一般为颈部,家禽注射部位多为胸部。免疫时应观察疫苗的性状,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免疫,并观察动物的状态,病弱、产后的动物不宜进行免疫接种,以免造成免疫失败。

   3.明确常见的几种疫病主要防疫措施。(1)猪疫病的防疫措施。①猪瘟控制区应用经产母猪每6个月用猪瘟冻干苗1头剂接种一次,仔猪30日龄左右用猪瘟冻干苗1头剂接种一次,种公猪每年春,秋用猪瘟冻干苗1头剂接种一次。②猪瘟非控制区应用经产母猪,种公猪每6个月接种一次,仔猪20、65日龄时各接种一次,每次接种猪瘟冻干苗1头剂。此外还可根据当地实际,采用哺乳前一次接种。至于腹腔注射,阴道注入,人工授精接种方法,必须接种后3~4个月再行接种一次。

   (2)农户散养鸡新城疫的免疫。此外,利用新城疫V4苗耐热的特点,农户可在乡镇兽医防疫站购苗,自行给鸡饮水免疫接种,以及每年春秋由乡镇兽医防疫站进行新城疫工系苗肌肉注射免疫接种。具体免疫接种方案如下:7~10日龄雏鸡,先停水,将新城疫V4苗按每只2羽份,用适量凉开水稀释,让鸡自饮。饮完后,停水,再将新城疫V4苗按每只2羽份,用适量凉开水稀释,让鸡自饮。120~125日龄鸡用新城疫工系苗肌肉注射,每只1羽份。

   虽然上述新城疫免疫程序不如集约化鸡场的免疫接种科学,但就目前农户散养鸡来说,其方法实用、有效、可行。

   (3)良种肉鸭主要疾病的综合防治。良种肉鸭生长周期性短,一般在25~30天即可育肥出栏,加之多数是集约化饲养,疫病流行非常快,死亡多,经济损失大,所以对良种肉鸭的疾病防治应有足够认识。经调查,良种肉鸭的主要疾病有病毒性传染性肝炎,浆膜炎,副伤寒,大肠杆菌病,巴氏杆菌病,鸭瘟等。根据这些疾病发生时间不同,主要防治技术有以下几项。(1)消毒技术,育雏室、育成室和所用器具必须做好消毒。(2)育雏室内的保温技术(冬天应升温至35℃左右)。(3)副伤寒的防治技术可采用广谱抗生素饮水或注射。(4)病毒性传染性肝炎的防治技术,7~9日龄时皮下注射抗肝炎高免血清,一般不用肝炎疫苗注射。(5)浆膜炎的防治技术,肉鸭在10、15、20日龄时用广谱抗菌素注射,同时,防治巴氏杆菌病和大肠杆菌病。(6)鸭瘟病的防治技术。根据鸭瘟多发生于成鸭,一月龄以内的鸭发病少的原则,良种肉鸭的鸭瘟防治,采取发病后立即用鸭瘟疫苗进行紧急预防接种的措施,效果好。

   4.消毒。消毒可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从根源上阻断动物疫病的传播,主要包括:(1)物理消毒法,如机械性清扫、洗刷、通风换气、紫外线和其它射线的辐射、高温灭菌等。(2)化学消毒法,主要是利用各种化学药品进行消毒,将消毒药按要求稀释后采用喷洒、洗刷、喷雾、熏蒸等方法进行消毒。(3)生物热消毒法指通过堆积发酵、沉淀池发酵、沼气池发酵等方法,以杀灭粪便、污水、垃圾及垫草中的病原体。临床上通常各种消毒方法交叉使用,以保证消毒效果。

   5.监测。动物疫病监测是研究动物疫病发生特点和流行规律,了解动物疫情发生发展态势,控制动物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动物疫情监测一般采用流行病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动物疫病的种类、分布情况及流行特点,分析该病的流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并综合测定动物免疫效果,来判断疫病发生的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四、结语

   总之,动物疫病的形式越来越复杂,县级动物疫病防治员正处于时代变化风尖浪口上,面临的经营压力和困境越来越明显。因此,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正确引导县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认清时代发展方向,及时的采取防治措施,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篇4】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年,要紧紧围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主动入位,创新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风险管理,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保障畜产品安全做出新贡献。

  一、工作目标

  动物产地检疫覆盖面达100%,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屠宰场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率达100%。

  做到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监管有责任人。规模养殖场、重点畜禽养殖大户规范率达100%。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及动物诊疗机构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覆盖面100%。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要强化疫情举报线索核查、外来生猪溯源排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运输监管;督促养殖场业主落实生物安全措施,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或含猪血粉饲料喂猪;落实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和监督屠宰企业实施非洲猪瘟自检制度;严格执行生猪检疫规程和检疫政策;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发现可疑疫情情况及时报告。

  (二)严格规范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各项规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新修订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进一步规范检疫申报、受理、现场检疫、畜禽标识查询、检疫记录、合格出证等行为,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一是要规范产地检疫受理条件、检疫行为和检疫证明的管理,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措施。二是要通过产地检疫环节规范规模养殖场行为,提升对规模养殖场管理水平,防止通过养殖场申报检疫使“洗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要继续推广“兽医智慧云平台”使用,出证人员指导养殖场户等使用线上申报检疫。

  (三)严格屠宰检疫。督导屠宰企业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宰前和宰后检疫制度、巡监抽检等制度,规范检疫操作。强化对检疫不合格动物及有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完善屠宰检疫各项工作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

  一是要强化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受理条件和驻场官方兽医屠宰检疫行为,官方兽医要履职尽责,倒逼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非洲猪瘟自检。二是监督定点屠宰点非洲猪瘟PCR检测过程、熟悉如何从PCR检测仪中读取数据和如何判定检测结果,防止屠宰企业篡改检测结果。

  (四)强化跨省调运动物的检疫管理。加大对调运生猪及其车辆的查验。严格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以及种蛋、胚胎、精液的检疫审批,对种用乳用动物未达到健康标准或非种用乳用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未按规定提供疫病检测报告的不得受理。跨省调出动物的检疫加强引进前防疫条件审查、疫情调查、疫病检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工作。严格落实跨省调入继续饲养动物的落地报告、隔离观察制度,切实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跨省调运种、乳用动物审批,强化审批前的现场审核,严厉查处冒充商品畜禽调运逃避引种检疫审批等违法行为。种用乳用动物到达养殖场后,落实隔离观察规定。二是强化跨省调运动物的落地监管。严格落实养殖场跨省调运动物落地报告规定。对证物不符、目的地不符、未经指定通道调入等违规调运动物行为严格依法处理,高度重视对从布病高风险区引进肉牛饲养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三是加强入境生猪的监管,严防非洲猪瘟传入导致疫情发生。

  (五)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力争全县生猪及其它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率达到100%。一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备案车辆必须具备规定条件才给予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车辆要求其进行整改。二是严格出证,倒逼备案。未备案车辆不得从事生猪(畜禽)运输,将车辆备案作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的前置条件。三是实时监控,强化监管。实时查看(尤其是出具和收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时)其运输路线,重点查看是否超范围运输;实时抽查已备案车辆是否符合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时注销其《生猪(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表》。

  (六)强化“瘦肉精”检测。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字〔2011〕79号”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出栏、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落实“瘦肉精”监督抽检制度,监督有关养殖场和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对发现“瘦肉精”疑似阳性的,要按规定上报、处理和移交,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1.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养殖户安全承诺制度和养殖场出栏自检制度,保证所销售的活畜不含有“瘦肉精”。督促屠宰场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开展进场自检和宰后抽检。

  2.强化养殖场抽检。加强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不定期抽样检测存栏生猪、肉牛尿样和料槽料,强化生猪、肉牛出栏前的抽检。

  3.强化屠宰场抽检。同时,要加强猪牛羊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监督检测,确保批批抽检。

  (七)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

  1、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运营水平。

  2、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先处理后补助。我县按照补助资金拨付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后,我县在3个月内将资金给付到位。

  3、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所有养殖场全覆盖监管,利用好省兽医智慧云平台及时做好病死畜禽的申报受理、现场查勘、收集处理等环节的审核监督。

  (八)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一是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力度。全面掌握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双随机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覆盖监管范围。将兽药抽检不合格、立案处罚及举报较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二是加大对落实兽药GMP、GSP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兽药追溯制度及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兽药使用等环节的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养殖环节兽药使用和休药期执行的检查力度,指导规范养殖场落实休药期制度,确保安全用药。督促指导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养殖企业的各项措施落实,完成年度目标。

  (九)加强养殖场日常巡查。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养殖场巡查责任人员,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加大巡查力度,每月每个养殖场至少巡查1次。通过和养殖场负责人沟通、实地查看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查看防疫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用料记录等养殖档案,对畜禽的调入、调出、存栏量、出栏量、饲养、用药、用料、免疫、消毒、检疫、病畜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十)强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应用。“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是提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效能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多的监管工作纳入电子信息化管理。目前,我省已启动实施了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耳标订购、发放;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监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已纳入“兽医智慧云平台”管理。兽药经营环节纳入了“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管理,今后可能要延伸至养殖场。动物疫苗订购、发放也纳入“省动物疫苗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弄懂、会用这些系统、平台,是干好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和一项基本技能,因此,我们每一名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不断学习,勤于实践,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及业务技能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规程》和《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每名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要经常学、反复学,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常抓不懈,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规程开展工作。

  (二)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认真摸清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点、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动物诊疗单位等具体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每个管理对象的管理责任人,即网格员。要加强对管理对象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对照我们的管理职责,要求网格员对辖区内每个养殖场等管理对象每月至少实地检查一次。实行动态化台帐管理,及时掌握管理对象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改进作风,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农业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产地、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注意具体要求、做好痕迹化记录,确保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明确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履职,达到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新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

【篇5】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提高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着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20***年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主动适应畜牧业转型升级对兽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法定职责,强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动物疫情分析会商水平。抓好基层站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先打后补”“购买服务”“种畜禽场疫病净化”等三项改革落地生根,确保疫控系统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为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防疫保障。

  二、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70%以上,完成省、市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任务。狂犬病免疫密度限养区准养犬只达100%、农村登记犬只达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70%以上,从源头上遏制狂犬病的发生。奶牛、种公牛“两病”监测全覆盖,加大羊群布病监测力度,实现动物疫病稳定防控,力争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责任事件。

  三、具体工作

  (一)切实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法定职责。坚持“方案科学、采样真实、方法统一、检测准确”的原则,科学制定我县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加大随机抽检力度,在集中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测和针对性监测,提高实验室检测质量,及时反馈监测结果,强化分析会商,科学指导防控。加强我县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确保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省级延展考核复审。

  (二)持续提升强制免疫质量。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准确把握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四个安全”这一新时期兽医工作定位,按照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依法落实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坚持规模场程序化自行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免疫方式,做好全年强制免疫工作,构建坚实的免疫屏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五统一”、“五不漏”,采取“整村推进”的形式对农村散养畜禽开展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要切实加强对防疫物资的管理和冷链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严格规范疫苗保存使用,保障疫苗质量,加大疫苗使用环节管控力度。对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免疫质量评估,及时掌握畜禽群体免疫水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监管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做好免疫记录,建好免疫档案,确保免疫质量。

  (三)积极推进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坚持“春秋两次集中定点免疫+日常定点补免”“集中定点免疫+进村入户查漏补缺”的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告城乡犬只常年补免点,动员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加入犬只常年补免点,确保犬只免疫高覆盖率。增加犬只带毒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频次,广泛宣传狂防知识,倡导文明养犬新风尚,营造狂犬病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坚持“两病”监测净化政策,强化禁止免疫措施,加强牛、羊布病和奶牛结核病防控,力争在我县实现全域当年布病无检出。2016年我县血吸虫病工作达到国家消除标准,要继续做好动物血吸虫病监测和圈养工作,严防疫情反弹。

  (四)积极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改革。全域推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落地,广泛宣传政策,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进行申报,做好技术指导,强化监测监管,确保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到位,财政资金依法依规补助到位。要站在发展壮大兽医服务供给侧能力的高度,提高站位,大力推进“购买服务”试点,推动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由其自身承担或通过自行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予以解决;散养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解决,并逐步由政府购买服务向养殖者购买服务转变,最终达到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的目标。

  (五)推进我县“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创建工作。要按照“先创建后示范,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在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种畜禽场和奶牛场,按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标准(试行)(2017年版)》要求,优化养殖场结构布局,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完善记录记载,科学开展监测净化,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和创建场评估认证的基础工作,为国家和省级考核评估做好准备。

  (六)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及时调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修订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充实应急储备,做好应急培训,规范疫情报告,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平常和节假日应急值守。若遇突发动物疫情,果断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七)抓紧抓实兽医系统生物安全与生产安全。要进一步贯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和废弃疫苗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实验室检测废弃物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措施,明确兽医实验室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人,强化设备运转安全检查,做好定期保养维护。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员工安全意识,强化基层站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生物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八)主动做好常见多发动物疫病的防控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重大动物疫病及常见多发病实战性技能比武与实用性技术培训,注重疫病诊治知识储备,特别要加强猪伪狂犬病、猪肺疫、猪丹毒、猪流行性腹泻、山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非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工作,努力减少养殖业因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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